按照预算和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,当年预算应当年支出,目前我校存在较多教科研项目经费连续数年结转使用现象,为进一步加强管理,我校拟对教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清理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我校所有结项或在建教科研项目中的财政资助经费(含配套)。
二、清理时间和方式
截止2015年12月20日,将所有我校财政资助教科研项目(含配套)经费剩余部分全部收回,请各项目组抓紧办理报销手续。2014年(含)后立项建设周期未到期且财政资助经费还有剩余的,将于后期建设过程中,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。
请科研部门和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。
财务处
2015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