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2014年经费预算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9-10浏览次数:1649

 

关于编制2014年经费预算的通知

 

各部门、各系部:

按学院统一部署,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,参照2013年经费预算实际执行情况,现就系(部、中心)、职能处室等各预算申报部门(以下简称各部门)2014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编制依据

1.政策依据。以高等学校评估政策为依据,教学设备、图书经费、实践教学经费、学生管理、学生活动经费等均按教育部高校评估指标要求测定。

2.工作依据。以2014年工作计划为依据,按工作项目为立项,提供充分预算依据,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要有数量、规格、单价、总额等量化指标,预算必须贴进实际教学活动,与实际工作接轨。

3.招生计划与收费。2014年学院招生录取报到计划2850人。2014年理科专业、文科专业教育收费标准同2013年一样。根据在校生与收费标准确定2014年预算收入总额,在预算收入总额基础上确定预算支出总额。

4.财政年度。经费预算方案按财政年度编制,即从201411-20141231。跨年度的经费预算可以分年度进行测算。

二、预算具体项目

(一)收入预算

收入预算是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取得的各项收入。

1.学费、住宿费收入:由财务处根据2013年秋季学生注册人数、招办2014年计划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收费标准填报。

2.考证、培训费用、合作办学等收入:各部门、各系部按照项目收费标准及预估人数填报。

3.资产处置收入、出租出借收入:由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填报

4.专项收入:省、市下达的一些专项收入,由相关部门牵头汇总填报。

5、其他收入,相关部门牵头汇总填报。

(二)支出预算

我院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经费划块归口管理的范围,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并上报学院。

1.人员经费

1)人员工资、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,按2014年教职工编制测算,由人事处负责编制。

2)职工福利费,及工会活动经费测算,由工会编制。

3)助学金(学生经费预算),学生活动经费(含学团组织活动、学生处和团委负责的文体活动、德育活动经费、心理辅导费、学生工作教材费、学生活动设施维持费等学生活动经费)由学生处会同团委负责编制。

2.公务费

1)办公费、电话费、宣传费、招待费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严控制,由办公室负责编制。

2)水电费,参照以前年度实际支出测算,由总务处负责编制。

3)校园网络维持费,包括网络设备、材料、网络租金等,根据2014年网络建设计划,由实训中心负责编制。

4)车辆维持费,按机动车支出预算(含车队用油),包括租车费用、市内交通费由办公室负责编制。

5)绿化卫生物业费,按承包合同与校园绿化清洁及学生管理计划预算,由总务处、学生处、保卫处负责编制。

6)财务费用,包括银行业务费、贷款利息、财务软件、购置发票、单据印刷费等,由财务处负责编制。

7)出国费用,由外事办编制专项预算,各单位利用专项经费和科研经费等安排人员出国访问的,说明经费来源,由外事办汇总。

3.设备购置费

1)教学设备费,用于实验室、各系部教学设备,由实训中心牵头,会同教务处、各系负责编制。

2)行政设备费,用于购置办公设备,由总务处负责编制。

3)图书购置费,由图书馆负责编制。

4.修缮费

房屋及大型设备维修费,由总务处及基建负责编制。

5.业务费

1)招生宣传经费、网上录取、就业指导等支出,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编制。

2)实验实习材料费,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由实训中心牵头会同教务处、各系编制。

3)体育维持费,按体育教学计划,由基础部编制。

4)教职工培训及差旅费,按出差计划,由组织人事处牵头,会同各部门配合编制。

5)课时费、考卷印刷费、监考费、教学杂费、省高校质量工程专项经费、专业课程建设费、教研与教改经费由教务处编制。

7.党建和思政工作经费,由组织人事处牵头,会同党办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思政部负责编制。

8.基建工程经费,由基建会同财务处编制。

三、编制部门预算工作要求

1.重视预算编制。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预算编制工作,将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“货币化”,围绕2014年工作重点,做好工作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,使预算体现办学战略思维与全局意识。

2.体现成本控制。预算讲究成本控制、资金节约,以效率-效益为中心,够用适用为度,合理编制预算。预算必须结合本部门2014年工作计划,参考2013年支出数据与市场价格,做好市场调研,如新专业开设、实验室建设与批量设备购置等大额资金投入要进行可行性论证,预测成本与收益,保证预算符合学校发展,促进办学目标实现。

3.依据要充分。各部门上报预算时,以工作计划为基础,说明预算项目支出依据、用途和内容、测算标准和预算绩效目标等(附件: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),为严格执行预算和考核预算实施提供依据。

4.政府采购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。按照“应编尽编、编实编细”的原则,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定额公用支出、项目支出中,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,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,具体政策参考,见财务处网站—财经法规栏—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(财购〔20121347号)。政府采购预算细化编制到具体采购目录,避免执行中频繁调整。按照国务院“三公”经费只减不增和省政府“三公”经费预决算公开的总体要求,做好预算编制与“三公”经费信息公开衔接工作。

5.按时完成编制。预算编制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部门一定要及时、准确编制本部门预算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1.各部门根据2014年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,提出《***部门2014年经费预算方案》,组织第一次论证、报分管院长审核后交给财务处。(201395前)

2.院长办公会议举办预算答辩会,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答辩,讨论是否通过(201399前)。

3.根据院长办公会通过预算的决定,由财务处汇总报商务厅。(2013913前)。

 

财务处联系人:程淑芳

 

财务处

2013829